序號 | 公開事項 | 公開內容(要素) | 公開依據 | 公開時限 | 公開主體 | 公開渠道和載體 | 公開對象 | 公開方式 | |||
一級事項 | 二級事項 | 全社會 | 特定群眾 | 主動 | 依申請公開 | ||||||
1 | 行政許可 | 從事出版物零售業務許可(含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 | 1.辦事指南:主要包括事項名稱、設定依據、申請條件、辦理材料、辦理地點、辦理時間、聯系電話、辦理流程、辦理期限、申請行政許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及辦理情況; |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公開 | 宣傳和文旅辦公室 | ■政府網站 ■公開查閱點 ■政務服務中心 | √ | √ | ||
2.行政許可決定。 | 2.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
3.《出版物管理條例》 | |||||||||||
2 | 行政許可 | 國內營業性演出審批 | 1.辦事指南:主要包括事項名稱、設定依據、申請條件、辦理材料、辦理地點、辦理時間、聯系電話、辦理流程、辦理期限、申請行政許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及辦理情況; |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公開 | 宣傳和文旅辦公室 | ■政府網站 ■公開查閱點 ■政務服務中心 | √ | √ | ||
2.行政許可決定。 | 2.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
3.《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 | |||||||||||
4.《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 |||||||||||
3 | 行政許可 | 文藝表演團體設立審批 | 1.辦事指南:主要包括事項名稱、設定依據、申請條件、辦理材料、辦理地點、辦理時間、聯系電話、辦理流程、辦理期限、申請行政許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及辦理情況; |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公開 | 宣傳和文旅辦公室 | ■政府網站 ■公開查閱點 ■政務服務中心 | √ | √ | ||
2.行政許可決定。 | 2.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
3.《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 | |||||||||||
4.《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 |||||||||||
4 | 其它行政權力 | 演出場所經營單位備案 | 1.辦事指南:主要包括事項名稱、設定依據、申請條件、辦理材料、辦理地點、辦理時間、聯系電話、辦理流程、辦理期限、申請行政許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及辦理情況; |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公開 | 宣傳和文旅辦公室 | ■政府網站 ■公開查閱點 ■政務服務中心 | √ | √ | ||
2.行政許可決定。 | 2.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
3.《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 | |||||||||||
4.《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 |||||||||||
5 | 其它行政權力 | 藝術品經營單位備案 | 1.辦事指南:主要包括事項名稱、設定依據、申請條件、辦理材料、辦理地點、辦理時間、聯系電話、辦理流程、辦理期限、申請行政許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及辦理情況; |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公開 | 宣傳和文旅辦公室 | ■政府網站 ■公開查閱點 ■政務服務中心 | √ | √ | ||
2.行政許可決定。 | 2.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
3.《藝術品經營管理辦法》 | |||||||||||
6 | 其它行政權力 | 國內個體演員、個體演出經紀人備案 | 1.辦事指南:主要包括事項名稱、設定依據、申請條件、辦理材料、辦理地點、辦理時間、聯系電話、辦理流程、辦理期限、申請行政許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及辦理情況; |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公開 | 宣傳和文旅辦公室 | ■政府網站 ■公開查閱點 ■政務服務中心 | √ | √ | ||
2.行政許可決定。 | 2.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
3.《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 | |||||||||||
4.《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 |||||||||||
7 | 公共服務 | 公共文化機構免費開放信息 | 1.機構名稱; | 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文化和旅游部 財政部關于推進全國美術館、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免費開放工作的意見》、《文化和旅游部 財政部關于做好城市社區(街道)文化中心免費開放工作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宣傳文化服務中心 | ■政府網站 | √ | √ | ||
2.開放時間; | |||||||||||
3.機構地址; | |||||||||||
4.聯系電話; | |||||||||||
5.臨時停止開放信息。 | |||||||||||
8 | 公共服務 | 特殊群體公共文化服務信息 | 1.機構名稱; | 殘疾人保障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快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意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宣傳文化服務中心 | ■政府網站 | √ | √ | ||
2.開放時間; | |||||||||||
3.機構地址; | |||||||||||
4.聯系電話; | |||||||||||
5.服務內容; | |||||||||||
5.臨時停止開放信息。 | |||||||||||
9 | 公共服務 | 組織開展群眾文化活動 | 1.活動名稱;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文化館服務標準》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宣傳文化服務中心 | ■政府網站 | √ | √ | ||
2.活動時間; | |||||||||||
3.活動單位; | |||||||||||
4.活動地址; | |||||||||||
5.聯系電話; | |||||||||||
6.臨時停止活動信息。 | |||||||||||
10 | 公共服務 | 下基層輔導、演出、展覽和指導基層群眾文化活動 | 1.活動名稱;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文化館服務標準》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宣傳文化服務中心 | ■政府網站 | √ | √ | ||
2.活動時間; | |||||||||||
3.活動單位; | |||||||||||
4.活動地址; | |||||||||||
5.聯系電話; | |||||||||||
6.臨時停止活動信息。 | |||||||||||
11 | 公共服務 | 舉辦各類展覽、講座信息 | 1.活動名稱;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鄉鎮綜合文化站管理辦法》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宣傳文化服務中心 | ■政府網站 | √ | √ | ||
活動時間; | |||||||||||
2.活動單位; | |||||||||||
3.活動地址; | |||||||||||
4.聯系電話; | |||||||||||
5.臨時停止活動信息。 | |||||||||||
12 | 公共服務 | 輔導和培訓基層文化骨干 | 1.培訓時間;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鄉鎮綜合文化站管理辦法》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宣傳文化服務中心 | ■政府網站 | √ | √ | ||
2.培訓單位; | |||||||||||
3.培訓地址; | |||||||||||
4.聯系電話; | |||||||||||
5.臨時停止活動信息。 | |||||||||||
13 | 公共服務 | 非物質文化遺產展示傳播活動 | 1.活動時間; | 非物質文化遺產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宣傳文化服務中心 | ■政府網站 | √ | √ | ||
2.組織單位; | |||||||||||
3.活動地址; | |||||||||||
4.聯系電話; | |||||||||||
5.臨時停止活動信息。 | |||||||||||
14 | 公共服務 | 文博單位名錄 | 文物保護管理機構和博物館名錄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宣傳文化服務中心 | ■政府網站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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