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號 | 公開事項 | 公開要素(要素) | 公開依據 | 公開時限 | 公開主體 | 公開渠道和要素 | 公開對象 | 公開方式 | 公開層級 |
| 一級事項 | 二級事項 | 三級事項 | 全社會 | 特定群體 | 主動 | 依申請 | 市級 | 鎮(區)級 |
| 1 | 1.社會保險登記 | 1.1工程建設項目辦理工傷保險參保登記 |
| 1.事項名稱 2.事項簡述 3.辦理材料 4.辦理方式 5.辦理時限 6.結果送達 7.收費依據及標準 8.辦事時間 9.辦理機構及地點 10.咨詢查詢途徑 11.監督投訴渠道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711號) 2.《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根據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的決定》修正) 3.《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59號) 4.《工傷保險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86號) 5.《關于進一步做好建筑業工傷保險工作的意見》(人社部發〔2014〕103號) 6.《關于鐵路、公路、水運、水利、能源、機場工程建設項目參加工傷保險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8〕3號) | 公開事項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 ■政府網站 □政府公報 □兩微一端 □發布會/聽證會 □廣播電視 □紙質媒體 □公開查閱點 ■政務服務中心 □便民服務站 □入戶/現場 □社區/企事業單位/村公示欄(電子屏) □精準推送 ■其他基層公共服務平臺 | √ |
| √ |
| √ | √ |
| 2 | 1.2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登記 |
| 1.事項名稱 2.事項簡述 3.辦理材料 4.辦理方式 5.辦理時限 6.結果送達 7.收費依據及標準 8.辦事時間 9.辦理機構及地點 10.咨詢查詢途徑 11.監督投訴渠道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711號) 2.《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根據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的決定》修正) 3.《國務院關于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國發〔2014〕8號)三、參保范圍: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非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不屬于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城鄉居民,可以在戶籍地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4.《關于印發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經辦規程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23號) | 公開事項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 ■政府網站 □政府公報 □兩微一端 □發布會/聽證會 □廣播電視 □紙質媒體 □公開查閱點 ■政務服務中心 □便民服務站 □入戶/現場 □社區/企事業單位/村公示欄(電子屏) □精準推送 ■其他基層公共服務平臺 | √ |
| √ |
| √ | √ |
| 3 | 2.社會保險參保信息維護 | 2.1個人基本信息變更 | 2.1.1企業職工個人社會保險信息變更 | 1.事項名稱 2.事項簡述 3.辦理材料 4.辦理方式 5.辦理時限 6.結果送達 7.收費依據及標準 8.辦事時間 9.辦理機構及地點 10.咨詢查詢途徑 11.監督投訴渠道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711號) 2.《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根據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的決定》修正) 3.《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59號) 4.《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管理辦法》(人社部令第14號) | 公開事項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 ■政府網站 □政府公報 □兩微一端 □發布會/聽證會 □廣播電視 □紙質媒體 □公開查閱點 ■政務服務中心 □便民服務站 □入戶/現場 □社區/企事業單位/村公示欄(電子屏) □精準推送 ■其他基層公共服務平臺 | √ |
| √ |
| √ | √ |
| 4 | 2.2個人基本信息變更 | 2.2.1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信息變更 | 1.事項名稱 2.事項簡述 3.辦理材料 4.辦理方式 5.辦理時限 6.結果送達 7.收費依據及標準 8.辦事時間 9.辦理機構及地點 10.咨詢查詢途徑 11.監督投訴渠道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711號) 2.《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根據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的決定》修正) 3.《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59號) 4.《關于印發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經辦規程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23號) 5.《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經辦規程的通知》(粵人社規﹝2016﹞1號) | 公開事項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 ■政府網站 □政府公報 □兩微一端 □發布會/聽證會 □廣播電視 □紙質媒體 □公開查閱點 ■政務服務中心 □便民服務站 □入戶/現場 □社區/企事業單位/村公示欄(電子屏) □精準推送 ■其他基層公共服務平臺 | √ |
| √ |
| √ | √ |
| 5 | 2.2.2工傷保險個人基本信息變更 | 1.事項名稱 2.事項簡述 3.辦理材料 4.辦理方式 5.辦理時限 6.結果送達 7.收費依據及標準 8.辦事時間 9.辦理機構及地點 10.咨詢查詢途徑 11.監督投訴渠道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711號) 2.《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根據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的決定》修正) 3.《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59號) 4.《工傷保險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86號) 5.《關于印發工傷保險經辦規程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11號) | 公開事項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 ■政府網站 □政府公報 □兩微一端 □發布會/聽證會 □廣播電視 □紙質媒體 □公開查閱點 ■政務服務中心 □便民服務站 □入戶/現場 □社區/企事業單位/村公示欄(電子屏) □精準推送 ■其他基層公共服務平臺 | √ |
| √ |
| √ | √ |